4月1日,阿里巴巴在2020财年的第一天宣布:2018全年,阿里巴巴集团和蚂蚁金服集团总计向国家纳税51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0%,日均纳税1.4亿元,稳居中国互联网企业纳税第一名。新闻里还提到:阿里巴巴的纳税已经是美国互联网巨头亚马逊的15倍,也远超谷歌母公司Alphabet。
关于所谓“亚马逊不向美国政府纳税”的说法,一直是财经舆论场的热点话题,甚至美国特朗普还是发推怼亚马逊。分析阿里、亚马逊中美两大电商巨头的纳税情况,能提供一个有意思的剖面,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以及两国之间税收机制差别。
所谓“亚马逊不纳税”的问题可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流转领域的销售税和使用税,一部分是企业所得税。
首先,关于亚马逊的销售税,有一个被忽略的问题,美国早期为了鼓励互联网发展,在1998年就制定了《互联网免税法》(Internet Tax Freedom Act),亚马逊、eBay等互联网公司巨头正是这一法案的受惠者。该法明确规定:各州和地方政府三年内不得对互联网接入征税,也不得向电子商务进行重复性或者歧视性征税。其实,2016年,美国新通过的法律将上述规定永久固定下来。
此外,199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奎尔诉北达科塔州”明确:各州不能向在境内没有实体存在的公司代为征税。这是一起传统的邮购案,也同样适用于跨州的电商购物。这样一来,电商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为其没有实体存在的州代收销售税、使用税。
美国各州为堵上漏洞纷纷制定出台了《亚马逊法》。2008年纽约州就率先立法规定,即使互联网零售企业在纽约没有仓库、办公室等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存在,只要它和州内居民、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并且支付佣金,销售额达到了一定金额,那么就有义务向纽约州代收消费税或补偿性的使用税。而亚马逊的应对之道就是,解除和这些州代理人的合作关系。比如,2011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相关《亚马逊法》之后,亚马逊公司就宣布和州内大约1万名代理人解除合作关系,从而避免在加州代纳消费税。
其二,是亚马逊的所得税问题。原则上,企业纳所得税的前提是企业实现盈利,但有盈利也未必需要纳所得税——因为还要弥补之前的亏损,这对于高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意义重大。
亚马逊这种创业型公司,前面很多年是“烧钱”建基础设施,通过补贴来养成消费习惯、培育市场,所以一般前几年都是有很高的亏损,原则上是不用纳所得税的;之后才开始有盈利,但是先要弥补之前的亏损,这就是会计学上讲的“递延所得税”。
对追溯之前亏损,是有年限规定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德国和日本抵扣的期限通常为5年,而美国却是15年!因为有这样的税法作为支撑,亚马逊多年来一直不主动盈利,而是把赚来的钱全部用来扩张业务,在云计算(AWS)、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等铺摊子,主动做亏企业。到目前,亚马逊账上还有几十个亿的亏损等着“递延所得税”。
2018年,亚马逊是盈利的,净利润高达112亿美元,但是先要弥补之前的亏损,在享受美国联邦税收抵免(tax credit)和扣除股权补偿后,公司不仅不用交联邦所得税,还获得1.29亿美元的联邦退税。
亚马逊的上操作是“合法的”,但明显吃相太难看:在州里面不设实体分支机构的,就坚决不代为征税;如果哪个州立《亚马逊法》征税,直接就撂挑子不干;在寻找设立第二总部时,用足了自己的高科技巨无霸企业的身份,待价而沽,逼着地方政府给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关系搞得非常僵,终于在之前第二总部落户纽约时,遭到了纽约人的强烈抵制。
市值8000亿美元的企业,居然两年对于联邦“零交税”(虽然也向州里面交税的),但明显和企业的社会价值不相匹配,所以,它被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推特上一再点名,美国政界不分左右都以怼亚马逊为荣。
同样是电商巨头,阿里的“人品”和社会责任感比亚马逊要高出一大截。去年,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合并净利润是96.5亿美元,缴纳所得税高达27亿美元。这也说明,电商行业不是镜花水月,不是负面意义上的“虚拟经济”,它带动了就业,也带来了税收的真金白银,阿里巴巴已经成为浙江省内仅次于浙江烟草集团的第二大纳税户。哪怕对比IT制造业,阿里的纳税成绩也不差。2018年底京东、联想控股、小米等登上北京民营企业百强榜单,上榜的100家民营企业百强纳税总额达655.51亿元,而阿里一家就有516亿元。
亚马逊遭到美国朝野以及社区的这么强烈的反感,不是因为电商带来的颠覆性革命,而是贝索斯激进但“合法”的避税政策,动辄以撤离来要挟州政府,不注意与社区居民改善关系,没有让居民和州政府分享到“发展红利”。
其实,中国当下对于电商企业也有不少的误解,最流行的说法就是“电商逃税,搞不正当竞争,杀死实体企业”。就纳税主体说,电商交易的纳税主体是入驻商家,而不是平台本身。最典型的就是从电商平台上崛起的坚果品牌“三只松鼠”,其2016年销售额为50亿元,纳税超过1.5亿元。2016年全国两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特意点名表扬过“三只松鼠”。
《电子商务法》公布之后,除了网上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特殊情况之外,都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也都要依法纳税。而且中国不存在美国那种复杂的“联邦—州”两级税制,中国的电商平台不可能像亚马逊那样通过在州里不设分支机构的方式拒绝代征销售税。
此外,还要看到故事的另一方面,美国高达15年甚至更长的企业亏损回溯的机制,可以用之前的亏损抵消以后年度的应税所得,固然损失了当下的税源,但是有利于激励企业做长线投资、投入大额研发经费,避免短视决策。最典型就是像亚马逊这种“亏损20年,终于亏成市值8000亿”的企业。穆迪分析的首席经济学家Mark Zandi表示,“企业税收抵免被视为一种鼓励长期视角和冒险的政策,在这个基础上,亚马逊最终将为纳税人带来巨大回报。”
市值只有亚马逊的一半的阿里巴巴,纳税额却是亚马逊的15倍,这背后的信息量挺大,中国围观大洋彼岸的口水仗还得带上自己的视角:中国税制能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当然在减税降费上还有发力空间。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