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火锅回收油并非孤例,有不少所谓的“传统技术传承”,实际并不安全、不科学。当传统与现代科学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
应当明确,只有有利于公众健康及社会发展的技术,才是值得“传承”的好技术。
回收油是什么?这是一种经反复加热、循环使用的老油,被前一批消费者吃完,回收后又给下一批消费者吃。但据科学实验测定,“潲水油”被人食用后可能引发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部疼痛以及胃肠道疾病等,也可能会加速人体衰老,甚至可能诱发肝癌。
由此可见,头顶“技术传承”名头,并不意味着要照单全收,有些沿袭已久的“技术”已越过法律边界,理应依法打击。
在该案件中,法院审理认为,火锅店的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回收油虽未检出禁止性物质并不代表其属于可食用的添加剂,而是具有较强的危害性,相关人员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获刑。
毋庸置疑,传统的食品加工制作工艺未必安全,如一些民间自酿酒流程,会产生过量有毒杂醇;来自自然的原料食材也可能有毒、致癌。
再比如,中国许多地方都有腌肉、熏肉一类的传统美食,其中有一项古老的工艺就是使用亚硝酸盐,但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人体吸收过量亚硝酸盐,严重时会令脑部缺氧,甚至死亡。炸油条时大量使用明矾等的传统工艺也是如此。油条、馒头、面条、膨化食品等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矾),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
随着科学知识的逐渐普及,人们更加注重科学饮食,传统食品加工工艺应照单全收的论点在市场中越来越不受欢迎,用“技术传承”为回收油辩护,同情者更是寥寥。
值得警示的是,“技术传承”不能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对传统的维护不能以“红肿之处,艳若桃李;溃烂之时,美如醴酪”的自辩进行。同时,保健品等相关领域也可如“地沟油”案所示范,择善而从、拨乱反正。
内容来源:科技日报
来源:科技日报
原文链接: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http_www.kjrb.com/kjrb/html/2018-10/26/content_406596.htm?div=-1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