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省级学会、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的要求和规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2017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已正式启动。我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凡是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省级学会、单位会员,均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不得违反推选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
二、推选渠道和名额
1.推选渠道:
我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我会和省级科协推选,也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
符合条件的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省级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作为推选单位向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不受理个人推选。
2.推选名额:
对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推选标准和条件
1.我会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资源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我会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资源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凡2011年、2013年、2015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在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的有关文件,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2.符合条件的推选单位要成立推选专家小组,召开推选工作会议,通过相关程序产生被推选人,推选会议纪要需上报我会备案。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推选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准备以下材料:
(1)《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院士候选人推选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电子版扫描件即可,原件请自行保存)
(3)《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4)推选会议纪要(电子版扫描件。注明推选程序、专家小组名单、推选小组组长签字)
上述材料务必请于2017年2月6日-10日之间发送至学会邮箱csnr@igsnrr.ac.cn。逾期不予受理。
2.成为我会正式院士候选人的,须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学会将另行通知院士候选人。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不得报送机密级及以上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联 系 人:王 捷 刘丽娜
联系电话:010-64889806 010-64861455
电子邮箱:csnr@igsnrr.ac.cn
附件:
1.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院士候选人推选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3.《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017年2号文件 关于组织推选院士候选人的通知.pdf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2017年1月9日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snr.org/n12139139/n12141945/17505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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