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心理学会  |   2017-07-22 14:53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451号),2015年度中国科协将向国家奖励办公室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2项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4项。中国心理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心理学学科领域的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1项、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1项。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的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211日以前发表),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需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211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推荐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作品且已公开出版发行三年以上(即作品应在201211日以前出版发行)。项目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应为中国心理学会在册会员。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2014年度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5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2013年、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6.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

7.推荐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类项目原则上须在近三年内曾获得过本学会奖项(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中产生。

8.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等不能作为科普作品推荐。

二、推荐方式

1.由项目完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中国心理学会秘书处。

2.由中国心理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候选项目经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将推荐至中国科协。

三、推荐材料

1.请项目完成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包括:

1)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1份;

2)纸质推荐书5套。其中原件2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3套。推荐书中的推荐单位意见及专家推荐意见栏目请空出。每套推荐书主件、附件等一并报送,不要装订。

3)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2.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请于2014128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中国心理学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3.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4.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5.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中国心理学会秘书处

2014122

来源:中国心理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psbeijing.org/cn/news01.php?type=5&sortid2=152&id=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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