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资格再认证通知

中国毒理学会  |   2015-01-04 16:25


  依据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资格认证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国毒理学会资格认证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资格再认证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近期实施,已经正式启动2010年度认证毒理学家(DCST)的资格再认证工作。现将《毒理学资格再认证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认证/再认证继续教育和继续专业发展(CE/CPD)分的计算与评价》(附件2)和资格再认证申请表(附件3)发给你们,请参照办理。
  此次再认证工作的具体安排是: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0日受理申请,通过Email将个人申请表(附件3)发到本邮箱(CST@chntox.org);2015年1月13日前寄送试卷;2015年2月12日为答卷回收的截止日期。再认证结果将在资格认证委员会通过并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公布。
  请各位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时机。

来源:中国毒理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ntox.org/news-js.asp?id=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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