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决定的几点解读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   2020-02-25 17:20

来源:中国绿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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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八条,笔者根据个人理解,逐一分析如下:


1.首当其冲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全面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并对违反者加重处罚。意味着上述行为如果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升格法定刑处罚。当然如果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是需要加重处罚的。


2.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均禁止食用。同时,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也是全面禁止的。换句话说,为了吃而买,成立犯罪。这条规定扩大了禁止食用的范围,不过仅限于陆生野生动物。


以上两条规定对于猎捕、交易、运输环节规定了禁止措施,等于对一个链条的全盘考虑。


3.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也就是说,在该名录中的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同时需要看细化完善的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包括哪些家畜家禽。


4.关于野生动物的非食用性利用,这个需要后续细化审批和检疫检验规定。本条规定是说明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并经过审批及检疫检验,才能进行野生动物的非食用性利用。这应该是针对药用、科研使用的过渡性规定。


5.全社会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这条说明中央彻底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心,全民动员,坚决抵制,在决定中单独条款,再次强调。


6.该条说明落实执法主体和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中央针对目前野生动物交易等一系列的管理、处理的不当以及不作为方式的回应。


7.根据该决定,各地调整配套规定,落实到地方。同时对受影响的生产农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该条规定看出,需要从上到下,全体动员,并同时考虑一线生产型农户的转型需要,并非“一刀切”,在执行法律情况下,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



决定的及时出台,对于应对疫情的紧迫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后续笔者还是希望尽快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但吸纳进决定的原则精神,更要细化社会公众普通关心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文/张娜 审/绿箭 编/Angel

来源:ChinaGreenExpress 中国绿发会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ExMzM4Mg==&mid=2649639502&idx=5&sn=48825bb2d413a7c044af7635000560c2&chksm=83d11e87b4a6979175a04521511108719e64cf74d6d8981bb837d6bd83533541ccaa6f94ecf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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