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中华预防医学会  |   2017-04-13 10:09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系列杂志、保健时报社、学会各部室: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7]03号),我会组织申报的7个项目全部获得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现将获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在我会网站(www.cpma.org.cn)公布。

 

请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项目主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2.要严格按照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所授学分等项目相关信息,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3.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3)。

 

4.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培训班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学分证书不得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规范、守法。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联系部门:中华预防医学会学会学术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25号5013室

邮编:100021

联系人:刘静 巩志业

联系电话:010-64013358

 

附件: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1. 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二批).pdf

2.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doc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doc

4.各省、自治区继教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中华预防医学会     

2017年4月10日  

 

  

 

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pma.org.cn/zhyfyxh/jxpxdt/201704/9171ad5748674b9dbcd240cc9a04e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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