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会科评发[2023]2号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的管理,参考《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编制了《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22年12月26日学会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华医学会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中华医学会
2023年1月4日
内容来源:中华医学会
来源:中华医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ma.org.cn/art/2023/1/5/art_79_48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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