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区供水保障水平,改善城乡居民饮水水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城乡供水同质同价标准,我区拟制定镇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0年10月下旬召开“永川区镇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对拟定的镇级居民用水价格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57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42名,其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1名,区总工会推荐1名,另40名通过市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现场公证方式产生(除城区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外,其余镇街各抽取2人)。
2.人大代表3名,由区人大办公室推荐。
3.政协委员3名,由区政协办公室推荐。
4.政府部门代表7名,由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办、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各推荐1名。
5.镇级供水企业(惠永水务)代表2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0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位,由永川电视台、永川新闻社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永川区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述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永川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9月11日至10月12日到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管理科登记报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管理科。
报名地址: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
(区政府二楼物价管理科)
联\n系 人:吴容容 李 飞 吴诗涵
报名咨询电话:49823423 传真:49829298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永川镇级主要的供水企业—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成本即日起在政府门户网(http://www.cqyc.gov.cn/)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规定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镇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方案要点等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永川区镇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家庭住址 | 文化程度 | ||||
联系电话 | 座机: 手机: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推荐单位(章):
时间: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