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发布

浙江杭州市科协  |   2021-08-04 16:07

信息来源:杭州公安

8月3日,杭州市科技传播学会、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会长陈颖力、市科技传播学会副会长姚城参加由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运营规范》。



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

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运行规范

(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相关社会团体:

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有序运转,现制定《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运行规范(试行)》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相关社会团体监督并配合执行。

 

 

 

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

                         研究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

工作机制运行规范(试行)

 

为发挥好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成效,规范日常运作,经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会商,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与“三地一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匹配的“服务经济、护航发展”工作平台,通过协同各有关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社会力量的资源优势,为全市企业完善防范经济犯罪的合规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成果。



二、成员单位

杭州市企业刑事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由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杭州市司法局律师与仲裁工作处联合发起,是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工作理论研究机制。成员单位包括浙江证券业协会、国信证券浙江省投资者教育基地、杭州市律师协会、杭州市企业联合会、杭州市企业家协会、杭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杭州市中小企业协会、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杭州市信息安全协会、杭州市市场营销协会、杭州市质量协会、杭州市科技传播协会、上城区经济犯罪侦防协会、滨江区企业合规促进会等。

杭州市企业防范经济犯罪合规指导研究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研究办”),负责研究会日常工作,研究办由发起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杭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杭州市司法局律师与仲裁工作处确定专人组成,具体人选由各家发起单位会商确定。

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全力配合研究办日常工作与组织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由研究办协调联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特别会员参与有关具体事项研究。




来源:gh_c8e94467a2a5 杭州市科技传播学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OTMxMjU4NA==&mid=2247485673&idx=1&sn=3b3c9948ec9ff5dc2d643c4c90c1f471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