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系列标准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2021-07-15 16:04

青岛卡库再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联合行业相关单位牵头发起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面向全体会员及其他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章条号及意见内容)以邮件形式发至我会标准管理部。

联系人 :标准管理部

邮箱:wwq@sae-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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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研制背景

什么是再制造再制造是指在产品旧件为毛坯,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修复和改造的过程。它是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理论为指导,以实现旧产品性能提升为目标的一种手段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再制造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再制造行业作为国内的新兴产业,其背后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正在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鼓励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逐步显现。

我国目前每年各种报废汽车达到200万辆左右,而且逐年成递增趋势。车辆虽然报废,刮水电动机、液压制动钳等零件通过再制造修复后可以继续使用。以前由于没有相应的再制造标准,很多小企业只是经过简单的处理就直接销售了,因此质量无法保障。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亟需制定相关再制造技术标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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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主要内容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 刮水电动机》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 刮水电动机》规定了汽车用刮水电动机再制造的工艺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识等。主要工艺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拆解要求、清洗要求、检测与分类要求、修复和装配要求。对于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均严格按照刮水电动机新品标准执行。本标准还规定了出场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两种检验规则,要求所有再制造刮水电动机必须经过出场检验,而且在新品定型,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等情况时,必须要进行型式检验。而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提出再制造刮水电动机外包装上必须有再制造标识,而且要有再制造产品只用于售后市场不得用于新车装配的说明

本标准提出的刮水电动机的再制造技术规范,在参考了国内外其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标准的基础上,考虑了刮水电动机产品的特殊性,结合其产品特点,对必换件和可直接使用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考虑到国家明确要求再制造产品只允许用于售后市场和再制造刮水电动机的特点,所以对其耐久性能与新品相比有所降低。本标准的提出,不仅完善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标准体系,也给国家相关机构对于再制造企业的监管提供了依据。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 液压制动钳

制动器是汽车制动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汽车的主要安全部件之一。随着车辆性能的不断提高,车速不断提升,对车辆的制动系统也随之提出了更高要求,于是制动效果更好的盘式液压制动器正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轿车、商用车上。通常液压制动钳的再制造过程分为旧件检验、旧件拆解、旧零件清洗检验、零件再制造修复、再制造装配和再制造检验六个部分。液压制动钳并非高速运动件,所以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基本不会产生磨损,所以在液压制动钳的再制造过程以旧零件的清洗检验、装配和再制造检验为主,严格按照液压制动钳新品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再制造液压制动钳的产品质量。再制造后的液压制动钳不仅性能能达到原型新品的性能,外观也能和原型新品并无二致。图2为液压制动钳再制造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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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SAE-Standards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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