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党史100天 | 第100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通信学会  |   2021-07-09 15:07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阐释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的重要保障。2020年 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11月,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部署。同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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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hina_cic 中国通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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