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学会作为科技社团的第三方科技评价作用和专业优势,客观评价会员单位在科研、生产、试验、基建、技改及管理中所产生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科技成果的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助力广东省船舶工业科技创新,学会将持续组织开展船舶与海洋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学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依照《广东造船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粤船会字〔2018〕63号,详见附件一)相关规定进行,经学会鉴定的科技成果,学会将推荐参加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年度科技奖、广东省有关科技奖项的评选等。
学会全年接受科技成果鉴定委托,需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的会员单位,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并根据申报项目具体情况商议鉴定费用等事宜,填报申请书见附件1。
附件一:《广东造船工程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
附件1:广东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
附件2:广东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附件3:应用证明
附件4:知识产权状况报告
联系人:陈文洁
电话:020-81363637,19128628653
邮箱:gdsname@163.com
鉴定工作通知及有关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gdsname 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MzMzU1Mw==&mid=2452786864&idx=1&sn=57ee5c0b3259538dab0514d932f62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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