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土壤资源和土壤环境,防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建设用地重金属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监督和管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团体标准研发管理中心(简称:绿会标准中心)联合联合长沙市曙光环保公益发展中心起草、编制并发布了T/CGDF 00001—2021《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评估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评估的原则、工作内容和程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内容详情参见: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43465/)。
基于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的目标——评估风险管控措施是否有效控制风险,即降低对居住、工作等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污染物的不利影响,本标准筛选了3个准则层指标——A1工程性能指标、A2污染物指标和A3社会公众指标,而每个准则层指标又分别包含多个指标层指标,共计16个(B1~B16)指标层指标,从而构成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各定性或定量指标进行量化,计算评估指数SI,判定风险管控效果的好坏。据此标准,通过定期评估,监控评估指数随时间的变化趋势,可以更好地掌握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成效,指导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工程、修复工程、后期维护等评估工作,不适用于农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变更其用途为建设用地的,可参照该标准执行。
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社会自愿采用。中国绿发会欢迎更多团体、企业、研究单位等采用本标准。
在此,感谢在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阶段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学者。
图片来源:绿会标准中心
文/慧子 审/Talina 编/Apple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15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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