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麒翔 石飞月)6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显示,在抽查的产品中,有80%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针对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危害,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
结果表明,32批次样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其中,28批次样品数据传输未加密;20批次样品初始密码为弱口令,或者用户注册和修改密码时未限制用户密码复杂度;18批次样品在身份鉴别方面,未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16批次样品对用户密码、敏感信息等数据,在本地存储时未采取加密保护措施;10批次样品操作系统的更新有问题,未提供固件更新修复功能或者固件更新方式不安全;10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在越权漏洞,同一平台内可以查看任意用户摄像头的视频;8批次样品未对恶意代码和特殊字符进行有效过滤;5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储的监控视频可被任意下载,或者用户注册信息可被任意查看。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用户监控视频被泄露,或智能摄像头被恶意控制等危害。
资料显示,智能摄像头是指不需要电脑连接,直接使用Wi-Fi联网,配有移动应用,可以远程随时随地查看家里的一切,与家人语音通话,还支持视频分享、远程操作监控视角、报警等功能的一类产品的总称。
筷来财副总裁赵旭表示,由于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终端安全、后端信息系统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移动应用安全等质量安全隐患,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超预期使用,容易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