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项目、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中国化工学会  |   2021-01-20 09:46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化工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发科学规范的继续教育课程,建立专业高效的人才继续教育平台不断完善职业化、国际化的工程师培养、评价、服务和举荐体系,中国化工学会作为中国科协“中国工程师联合体”首批发起单位之一,在中国科协的指导下,启动石油和化工领域继续教育平台建设。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 继续教育项目

征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教育、化工科技、化工经济管理、化工创新等内容,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学科领域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6)面向基层服务的适用知识和适宜技术。

2. 继续教育基地

征集基地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专项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化工园区、大型企业或专业培训机构;(2)工作基础较好、办学运转规范、培训质量较高、保障实施得力且具有发展潜力;(3)在师资建设、培训策划与实施、社会化合作机制、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及高端培训项目具有一定的优势。

二、征集要求

1.继续教育项目请填写《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项目征集表》(附件1);继续教育基地请填写《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征集表》(附件2)。

2.继续教育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授课人应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主,且熟悉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了解本学科新进展情况。理论授课须有教案和系统的讲义;实践性教学须有示教案例或演示手段,可供学员实地观摩。

3.继续教育基地,须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具有一支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匹配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并具备与继续教育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开发能力。

三、征集安排及联系方式

1. 请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联系人邮箱,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2.联系人:

任云峰:

010-64438624;renyf@ciesc.cn

胡  琴:

010-64440548;huqin@ciesc.cn

王健迎:

010-64449478;wangjy@ciesc.cn


附件:

1、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项目征集表

2、中国化工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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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化工学会

                         2021年1月20日


来源:CIESC1922 中国化工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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