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征文启事

长治市壶关县科协  |   2020-12-19 10:20

来源:长治新闻网


2019年1月1日,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线,1月23日,“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上线。值此学习平台上线两周年之际,为充分展现山西上下“重学、爱学、善学、勤学”的学习风尚,持续激发“学习成就梦想、实践助力强国”学习热情,“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面向全省用户开展“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征文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30日


二、征文主题

围绕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这一主题,通过个人视角和切身体会,以图文、短视频形式,分享对“学习强国”学习的理解感悟,讲述开展学习的典型故事,参与“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的实践感悟,展示学习给广大干部群众生活、工作等方面带来的改变与收获,以及对进一步建好用好“学习强国”的美好期许和展望建议。通过征文活动,在全省形成推广使用“学习强国”更加浓厚的氛围,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山西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三、活动对象

以山西手机号码注册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用户,在“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组织架构内的学员。


四、稿件要求

内容形式不限。所有投稿稿件内容均须积极向上、客观真实。

1. 图文类:体裁不限,篇幅800至1500字,word文档,要求语言生动、文风朴实、情感真挚、承接地气。稿件须配不少于3张与文稿内容相匹配的图片。图片须为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不大于2MB,短边分辨率不低于576像素。

2. 短视频类:稿件可展示个人或集体的学习风貌、学习心得。视频须为MP4格式,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要求音质清晰、画面流畅,一般使用标准普通话配音,使用方言须有中文字幕,以word文档附上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3.所有投稿稿件的文件名统一标注为【我与“学习强国”】+作者姓名+稿件题目。征文正文和视频作品简介后,投稿作者需注明姓名、学号、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4.由各地各单位通过供稿系统提交,也可以登录“山西学习”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最新活动—故事征文,进行投稿。


五、有关说明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

2.来稿版权归“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的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3.“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对来稿择优刊发。稿件一经录用,作者将获得“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定制宣传品一份。

4.本征稿为平台网络运营活动,非表彰评选工作,启事解释权属于“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丨“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

编辑丨秦天

审核丨韩焰

监制丨岳兰


来源:czxww0355 长治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DE4NDUwMA==&mid=2651963594&idx=7&sn=1a745b2f9d346a376d370357b23e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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