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刊发法学院熊琦教授著作权研究最新进展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网  |   2018-08-01 16:56

 内容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网

 新闻网讯(通讯员 郑伟)7月25日,代表国内人文社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在2018年第7期刊发了法学院副院长熊琦教授独撰完成的重要研究成果,论文题目为《中国著作权立法中的制度创新》。

  该文运用历史分析和比较法分析的方法,全面梳理了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著作权立法变革进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提出了我国著作权立法现今面临的本质问题。从微观上看,是因为利益各方用相同的话语体系表达对立的立法诉求,权利人提高保护标准的目标和使用者强调获取自由的立场对立,却都自认为符合促进文化发展的目标,造成立法选择上难以去伪存真;从宏观上看,则是如何在创新驱动发展时代创造性地构建著作权法的包容性,在保障各产业模式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怎样通过法定的权利配置安排来划分不同主体利益的价值位阶。

  熊琦认为,中国著作权立法从经验借鉴转向主动调整,制度安排应以回应中国问题为目标。然而如何从著作权理论和实践中准确提炼中国本土问题,却因比较法和本土法的价值设定差异而存在分歧。我国现今更多采取的著作权立法取向,是直接以法定化的权利分配来取代需要经历市场博弈达致的意定安排,而权利人和使用者又从各自立场出发,期待法律赋予符合自身利益的自治空间,最终导致在立法选择和司法审判上缺乏基本共识而陷入困境。通过梳理本土制度变革历史可以发现,实现中国著作权法制度创新的关键,是管制规则和自治规则如何在价值定位上协调和互补,以及如何解决继受规则的制度理念与本土规则的运作传统的协同配合。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在中国社会、产业与文化背景下划定著作权领域私人自治与政府管制的边界,一方面允许本土版权产业主体根据自身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创制著作权市场交易规则,另一方面在存在市场失灵之处优化政府干预。

  文章将著作权立法历史转型的研究,建立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之上,同时结合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和政府关系的界定,以及2017年十九大报告的结论,通过系统梳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进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将所有分歧的本质提炼为中国著作权法制度创新过程中的立法价值分歧,并尝试构建一个从理论到制度都能逻辑自洽的著作权法体系,对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据悉,熊琦作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次、第三次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长期致力于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相关成果在国内已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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