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调查是按照经营森林的目的要求,系统地采集、处理、预测森林资源有关信息的工作。1
定义森林调查也称为森林资源调查,是对林业用地进行其自然属性和非自然属性的调查,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状况、森林经验历史、经验条件及未来发展等方面的调查。它应用测量、测树、遥感、各种专业调查、抽样及电算技术等手段,以查清制定范围内的森林数量、质量、分布、生长、消耗、立地质量评价,以及可及性等,为制定林业方针政策和科学经营森林提供依据。森林调查按调查目的不同,分为:①国家森林调查。简称一类调查。为制定国家或地区林业政策进行的宏观控制性调查。②森林规划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为局、场级编制经营方案进行的调查。③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抚育采伐设计等而进行的调查。1
发展历史森林调查作为一种专门技术,始于买卖青山时的树木材积量测,相当于现代的三类调查。19世纪初,德国有较精确的森林地图和用形数法编制的立木材积表,但面积和材积都是采取全面实测,效率很低。后来用标准地调查,工作效率有了提高。这时森林调查的目的已转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供数据,属于二类调查,命名为森林经理调查。到了20世纪30~50年代,在森林调查中引进了抽样调查及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调查效率大为提高。随后电子计算技术的兴起,又使调查数据处理和图面材料的编制趋于高速度、自动化。
70年代以来,由于森林资源数据库的建立与发展,森林调查的技术手段更臻完善(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这时随着森林日渐减少和能源缺乏、环境污染等世界性危机的日趋严重,原有林业基层企业的森林调查,已不足以掌握全局。为了重新估计森林的经济、生态与社会作用,把起源于19 世纪中欧的森林经理检查法所进行的森林经理复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快速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形成了独立于二类调查的完整的一类调查。迄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先后进行了3次以10年为间隔期的连续清查,为编制国家或大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提供了资源信息。日本经过3次全国性森林资源调查后,由于基层调查细致可靠,且实行了全国电子计算网络资源管理,已改为只有二、三类森林调查。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森林调查工作。
50多年来,应用抽样以及电子计算机、林业遥感等先进技术,查清了森林资源情况,进行了全国各大林区的森林经理调查,建立了森林调查的3级体系,森林资源数据库自动化体系也正在逐步建立中。1
目的和意义森林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1)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经济和环境发展计划、方针、政策等提供依据;
(2)为林业企事业单位制定经营计划提供依据;
(3)检查、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和计划执行情况。1
森林调查的种类森林调查的种类多种多样,各类调查的方法、目的、内容等也有所不同。在我国,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范围将森林调查分为3大类。
1、以全国(大区或省)为对象的森林调查,称为“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原称为“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也简称“一类调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调查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宏观状况,为制定或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提供依据。
2、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县、乡(镇)或相当于县、乡(镇)的单位为对象的森林调查称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原称为“森林经理调查”),也称为“二类调查”。此类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县级林业区划,企事业单位的森林区化提供依据,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生产计划等。
3、主要为企业生产作业设计而进行的调查称为“作业调查”,也简称“三类调查”调查的目的主要是对将要进行生产作业的区域进行调查,以便了解生产区域内的资源状况、生产条件等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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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碧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