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楼融媒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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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广大会计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决定持续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
一、采集对象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采集方式
会计人员登陆会计之星网站,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专区,或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山西省会计之星”点击“行业信息”菜单中的“信息采集”进行信息填报。
三、采集内容
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及岗位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联系电话:0358-5722178
石楼县财政局会管股
2020年10月19日
END
来源:SLFM977 石楼融媒之声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NDg0ODI5MA==&mid=2247494429&idx=2&sn=a946a4acfe1daef7b84ef549a3ae985c&chksm=fa25b6d0cd523fc6e4f6084b16e7a110113f373b125382950c512fca96063960961cc40f91a0&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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