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   2016-10-19 10:57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发布《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的通知

科协201690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为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努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总体要求,推动学术交流繁荣发展、提高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特发布《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以进一步规范科协系统国际科技会议审批工作,为有关单位举办国际科技会议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请有关单位遵照该规范执行报批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

20161014

 

 

附件

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

(试行)

为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努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总体要求,推动学术交流繁荣发展、提高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服务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特制定《国际科技会议审批申请指南》,以进一步规范国际科技会议审批工作,为有关单位举办/申办/承办国际会议提供便利服务。

一、受理对象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二、申请时限

外宾人数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800人以上的会议,以及涉及敏感领域问题需要特别报批的会议,须至少提前5个月报批;其他会议至少提前1个月报批。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须包括:

(一)《关于申请举办/申办/承办**会议的请示》。

(二)《境内举办国际科技会议申请表》。(表格请在科协网站-对外交流-常用表格处下载)

(三)  如会议涉及国内多家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确认函。

(四) 会议日程。

(五)如在京外举办,须提交举办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同意函原件。

(六)  如国际组织委托在华举办国际科技会议,须提供国际组织的委托函或确认函。

(七)如涉及国际组织,须提供相关国际组织的材料:背景介绍、中英文章程、涉我敏感事项、会员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关于申请举办/申办/承办**会议的请示》中须详细注明以下事项:

会议组织相关内容

含会议时间、地点、类型、规模、目的和意义等。

经费问题

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附设展览

如附设1000平方米以内的学术展览,须说明展览内容和面积。

(二)《关于申请举办/申办/承办**会议的请示》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境内举办国际科技会议申请表》纸质材料须申报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盖章时间相距不超过6个月。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严格按照申请时限报送纸质版材料到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对于超出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查

合格者,继续履行后续报批手续;不合格者,退回申报单位补充修改。

(三)印发批件

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印发会议批件。

六、注意事项

(一)调整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人数等要件,须重新提出审批申请。

(二)会议代表来自两个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且不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的双边交流科技会议,参照上述要求审批。

(三)本指南由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国际组织处

    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1719

邮政编码:100863

    话:010-68528491

 


内容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hydropower.org.cn/showNewsDetail.asp?nsId=1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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