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申报评审的通知

中国科协  |   2019-04-08 18:02

来源:今日科协

通  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申报评审的通知


科协普函传字〔201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科普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以下简称联合行动)。联合行动旨在发挥科普场馆搭建科普平台的优势,挖掘科普场馆的展教资源,为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活动,提升科普场馆的社会影响力,助力构建普惠共享科普新格局。现拟通过申报评审方式确定各期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和参与单位,并对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给予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面向公众开放的实体科普场馆,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普领域具有广泛号召力和影响力。

3.具有活动实施能力和基础,能够配备专门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提供实施活动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设置


(一)“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

项目内容:每期联合行动主承办单位或主承办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期行动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须包含核心活动和特色活动。主承办联合体包含1家牵头单位和不少于3家协作单位,其中至少有1家协作单位与牵头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费额度:每期联合行动项目经费12万元,共5期。

(二)“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参与单位

每期联合行动参与单位负责制定本馆特色活动并组织实施,同时配合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开展核心活动。

经费额度:参与单位无经费支持,每期拟征集15个。

“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整体周期为2019年5-12月,联合行动总体情况、每期行动具体内容和活动周期、申报要求等详见《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总体方案》(附件1)。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自选主题申报。同一单位申报主承办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二期,申报参与单位期数不限,可同时申报同一期的主承办单位和参与单位。

(二)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参与单位申报材料为《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参与单位申报表》(附件3)。以上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纸质文本一式3份。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

1.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明确的事项实施,必须按进度安排启动并完成。

2.项目应由承办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承办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承办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承办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联系方式


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科技馆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逢林
联系电话:010-59041467 
通讯邮箱:kjgzwh@cstm.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邮政编码:100012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温 超
联系电话:010-68583739

附件:

1.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总体方案

2.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参与场馆申报表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9年4月4日


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科普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科技馆联合行动”(以下简称联合行动)。


一、活动目标


联合行动旨在充分发挥科普场馆搭建科普平台的优势,深度挖掘全国各地区科普场馆的展览教育资源,为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活动。探索全国科普场馆间资源共建共享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普场馆间的互联互动。加快科普能力建设,扩大科普场馆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助力构建普惠共享科普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协办单位: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科技馆专业委员会
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申报评审方式确定
参与单位:申报评审方式确定


三、工作机制


每期联合行动通过申报评审方式确定1个主承办单位或1个主承办联合体。其中,1个主承办联合体包含1家牵头单位和不少于3家协作单位,其中至少有1家协作单位与牵头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期联合行动以申报评审方式确定参与单位不少于15家。每期联合行动活动周期为15-20天。


四、组织模式


联合行动须以互联网思维为指导,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在内容策划、形式选择和组织实施过程中,除开展现场活动外,还应开展线上联动活动。对精彩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动员参与单位同时同步实施,增加公众参与度和各馆联动性。


主承办单位或主承办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期行动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应包含核心活动和特色活动。参与单位负责制定本馆特色活动并组织实施,同时配合开展核心活动。“核心活动”是由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围绕主题策划的重点教育活动,须能够进行有效互联互动,应突出线上线下充分结合,各馆同时同步组织实施。“特色活动”是由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或参与单位围绕主题、结合本单位特色策划实施的教育活动,须提前上报主承办单位或主承办联合体牵头单位。


五、活动主题


按照中国科协2019年宣传工作要点,今年五期联合行动将贯穿“科学家精神”这一核心要素。其中,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10月1日“新中国建国70周年”两期行动的策划实施须重点围绕该要素开展。


(一)5月30日“弘扬科学家精神 铸就新时代国家脊梁”


活动内容:每年5月30日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目前我国科技工作者数量已达9100万,广大科技工作者始终以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为目标,创新报国,引领发展。在这一时间段,建议全国各科普场馆结合活动主题方向或自身特点聚焦科学家精神,积极联系相关领域院士、专家或学科带头人,通过讲科学家故事、与科学家面对面、放映科学家影片、征演科学家科普剧等形式,以榜样力量“弘扬科学家精神 铸就新时代国家脊梁”。通过互联网思维广泛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尝试探索各种能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群体效应的线上线下联合活动,扩大公众影响力。


活动周期:2019年5-6月


(二)9月1日“开学第一课”


活动内容:青少年一直都是科普场馆最重要的受众群体。为进一步发挥科普场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不断推动科普场馆与学校教育的深度联合互动,并在青少年心中树立科学家榜样,计划围绕“开学第一课”主题,以中小学生为对象,邀请不同领域的科学家与孩子们面对面,启迪孩子们热爱科学、服务科学、励志科学的信念。加强网络宣传,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联合馆校结合课程。


活动周期:2019年9月中上旬


(三)9月14-15日“全国科普日”


活动内容:当前“全国科普日”已成为开展科普活动的重要节日,其中全国各级科普场馆一直发挥着前锋堡垒作用。为充分发挥科普场馆自身优势,整合各场馆优质资源,总体提升科普场馆在全国大型科普活动中的自身能力建设,计划2019年配合“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联合的科普活动。


活动周期:2019年9月中下旬


(四)10月1日“我爱你中国”


活动内容:2019年是新中国建国70周年。为进一步发挥科普场馆在文化阵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传播和弘扬建国以来的科技成就,激发公众的爱国情怀,计划围绕我国杰出科学家立志报国的感人故事,以“我爱你中国”这一主题,策划出可在同一时间线上线下共同开展的核心活动。注重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活动周期:2019年9-10月


(五)11月10日“全民的科学中心”


活动内容:11月10日是“世界科学中心与科学博物馆日”。为发挥科普场馆文化中枢的作用,以创新方式拓展其社会功能,拟以“全民的科学中心”主题,面向多元化受众群体尤其是贫困偏远、资源匮乏地区的民众和广大社区公众,开展公平普惠的科普活动;并寻找典型案例,突出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尤其是科学家在贫困艰苦地区的卓越贡献,提升公众对科技工作认可与热爱。


活动周期:2019年11月


六、实施要求


(一)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


1.主承办单位应有能力联合全国至少15家科普场馆共同开展活动,可采取1家主承办单位联合其他参与单位的方式;也可采取主承办联合体的方式,即由1家作为牵头单位联合3家及以上的科普场馆作为协作单位,其中至少有1家协作单位与牵头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辐射全国至少12家其他科普场馆共同开展活动。


2.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具备围绕行动主题策划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充分体现“多馆联动”特色, 共同开展活动。活动期间必须有至少1场所有场馆能共同联合开展的核心活动;组织1场联合行动启动仪式;组织不少于5天且不少于10场公众特色科普活动;结合核心活动开展1场线上直播活动,各馆共同参与。


3.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应制定资源输出共享机制。实现资源输出共享,综合协调各参与单位共享相关活动资源。每期联合行动收集并共享科普资源不少于10项。


4.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应拥有较好媒体宣传资源,制定宣传方案以提升联合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核心活动和启动仪式的媒体宣传稿件不少于4篇;提供上传活动官网的宣传资源不少于6条。


5.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在活动结束时提供本期活动整体工作总结。


(二)参与单位


1.参与单位须结合相应主题制定特色活动方案,每个参与场馆开展不少于2天且不少于5场特色科普活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实验、科学秀、科普剧、科技制作、科普讲座、科技展览等形式,可安排在场馆内或中小学、社区等场地开展。


2.参与单位须充分配合主承办单位的相关(核心)活动。


3.参与单位提供不少于2篇宣传稿件(或视频)。


4.参与单位特色活动应尽可能实现资源共享输出。


5.参与单位须提供活动小结。


七、网络宣传


(一)网络宣传推广


在中国数字科技馆建立专题网站,展示各馆精彩活动和宣传稿件,每期活动不少于20篇;线上共享各馆活动网络资源,每期活动不少于10个;组织面向公众的线上线下结合活动,每期不少于5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0人;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和参与单位要发挥中国数字馆子站作用,多角度宣传。


(二)积极拓展网络资源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 铸就新时代国家脊梁”“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发起“最美科技工作者”“科技馆开学第一课”等特定话题,通过视频发布、限时答题等形式,引导各地科技馆积极参与,吸引公众互动,每次话题不少于万人。


八、时间安排


4月,制定联合行动总体方案并印发通知,申报评审确定主承办单位(主承办联合体)和参与单位。


5月中下旬,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 铸就新时代国家脊梁”联合行动。


9月中上旬,开展“开学第一课”联合行动。


9月中下旬,开展“全国科普日”联合行动。


10月中上旬,开展“我爱你中国”联合行动。


11月中上旬,开展“全民的科学中心”联合行动。


12月底前,完成“联合行动”总结及下一年计划。


来源:中国科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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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h_7baf8471087f 今日科协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I0MjQzNg==&mid=2653096013&idx=1&sn=c70a827a786871d27e6f84db109d2a44&chksm=8d148326ba630a3075967b77095651a1148b36cbd1f3dc0daa00f8dc7a359d0b93cee22c509c&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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