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南京所专家来访,与绿会副秘书长交流环境公益诉讼及相关环保工作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   2018-11-24 00:00

11月23日,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吴娟来访,与绿会副秘书长马勇重点围绕环境行政监管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当前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吴博士表示未来将重点研究环境公益诉讼课题,也会长期关注环境公益领域。

在谈到当前环境行政监管执法的现状时,马勇表示,由于过去几十年的粗放发展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现阶段环境行政监管执法大多涉及历史积累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执法压力和难度不小,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撑,尤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

2015年新环保法的强力实施,加之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接地气,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短期内形成了巨大的声势,取得了突出的效果。这其中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补充行政监管执法不足,形成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已有四个年头,推进解决了一些重要的环境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但随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入发展,一些困难和问题相继出现,尤其是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势头有明显减缓的情况,亟待总结梳理,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康有序发展。当然,这也是新制度发展过程必须经历的时期,我们对未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依然充满信心。

谈到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所处的定位和作用时,两人都深切感受到当前社会组织甚至包括环保部门都亟需更多的专业人才。

对此吴娟博士深有感触,她谈到现在很多干环保的人,还仅仅是把这个作为一项工作,而不是事业。而环保是可以作为一项事业去做的,这不仅需要热情、激情,还需要专业知识,“目前,公益群体中既有热情又有专业性的人,其实是很少的。”

马勇表示,发现问题很容易,但怎么解决问题并达到想要的解决效果,这是最重要的。现在很多社会组织很容易发现问题,或者主要是在发现问题,但对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建议,还不擅长,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这其中就有对社会组织专业性的要求。

借此机会,马勇也邀请吴博士更多关注并参与绿会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就双方各自所擅长、所从事的领域,更多的开展合作与交流。

文/Tammy 审/Taylor 编/Angel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6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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