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本报记者 谷枫 北京报道
资本市场被一条重磅消息刷屏。
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为了更好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一段不长的内容包含了两项足以对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即科创板和注册制。这两项增量制度改革均代表了市场对于资本市场改革最迫切的期待。
对于科创板和注册制,上交所也第一时间作出表态,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工作方案、各项规则以及配套制度,完成相关技术系统开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顺利落地。
回顾数年来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这一次科创板和注册制冲刺进入新的阶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特别讲道,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有授权,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也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
定位补短板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搭建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沪深交易的A股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作为塔尖,新三板市场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部分,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作为塔基。如今,监管层将要在资本市场建立的科创板其定位又是什么?
联讯证券资深分析师彭海表示:“从市场定位的角度来说,创业板定位是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科创板根据此前的报道主要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企业。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定位来说各有侧重,形成有效互补。”
证监会在回应中也对科创板的定位做出了初步解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目前A股市场的准入门槛和财务标准都是按照制造业企业的标准制定的,在这样的标准下,很多创新企业无法匹配,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非常低。如果短时间内这一套审核评价体系无法改变,企业只有远走境外市场。”一位中信证券投行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美股和港股市场在今年又迎来了一波内地创新企业上市的高潮,这一波企业成长后登陆资本市场仍与A股无缘。因此,包括年初的试点创新企业制度在内,监管层一直想补强境内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
“对于中国的双创、科技、新经济企业来说,在选择资本市场时多了国内的一个方向。过去,这些企业更多选择海外的资本市场,如纳斯达克等。中国资本市场现有体系里并没有一个这样的板块,与之完全适应。另外,一些海外中概股公司,要回归中国资本市场,也没有完全对应的承接。为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实体经济特别是新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需要设立对应的一个板块。”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
方案猜想
目前官方层面有关科创板的描述寥寥,在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回应中则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首先是落实的节奏,在经历过年初试点创新企业制度后,证监会此次表示将把握好试点的力度和节奏。
付立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期在政策支持下,会有很多资源倾斜。市场关注度也会不断提高,甚至火热。但是初期的市场,本身会面临一定不完善性成本。另外,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理念与注册制并不非常的匹配。积极参与的同时,不能忽视潜在的市场风险。”
从监管层的回应中,还可以看出科创板设立后投资者参与或有一定的门槛。证监会方面表示,将指导上交所针对创新企业的特点,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则预计,科创板投资门槛比新三板低。
还有一项信息值得注意,交易所板块的设立只有企业没有资金是不可行的,因此证监会和上交所也表态,新增资金将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并且还将引入中长期资金,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无论从市场定位还是试点注册制的使命来看,科创板都似曾相识,2015年资本市场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战略产业新兴板也兼具了上述两项特点,但最终因为多项复杂因素未能继续。
因此,很多市场人士认为,战略产业新兴板的一些改革思路仍有可能在科创板上延续。首先便是多维度的企业筛选标准。
此前战略产业新兴板的准入门槛雏形中,包括四项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标准。四套标准,分别是“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净利润-收入”、“市值-权益”。
另外,今年年初试点创新企业制度有关企业筛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参考价值。如年初创新企业试点制度中也有类似营业收入搭配估值的筛选标准体系。
而企业筛选方面,试点创新企业制度中,监管层规定了相关企业应该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企业,科创板或也有类似的行业要求。
内容来源:腾讯科技
来源:科协企业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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