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0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据披露,8月1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核查组赴湖北,对2017年发现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开展核查,认定该公司未按生产规程操作,地方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对事故的处罚没有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偏轻。国家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补种措施。
处罚有多轻?据武汉市食药监局官网显示,2018年5月29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局对武汉生物作出行政处罚((武)食药监药罚〔2018〕01-42003号),“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不过,罚没款的金额并未对外披露,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公开。
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在当时即引起舆论质疑。明眼人一望便知,武汉生物逾40万支涉事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岂能如此轻拿轻放!
同样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疫苗,对长春长生的处理可为参照。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依法从严对长春长生生物处以罚没款共计91亿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边是“罚没91亿元”的大单,一边却是含含糊糊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此番武汉方面被明确认定“监管不到位”“行政处罚偏轻”,无疑是对此前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
不仅如此,考虑到此前的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对湖北省食药监局、武汉市政府、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问责的决定。我们有理由相信,来自国家层面的问责,已经开始纠偏。
疫苗问题关乎民众生命健康,关乎一个国家国民的体质,绝不能容忍任何的疏忽和马虎。当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发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相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地也积极展开各项落实行动,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彻查,全面排查高风险药品企业,坚决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此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通报中表示,已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巡查抽查,加大疫苗批签发检验力度,挂牌督办问题疫苗案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在这样的背景下,理应彻查武汉方面煮出的这一锅“夹生饭”,亮出罚没金额,晒出行政处罚书,查一查究竟“偏轻”在哪里?为什么会“偏轻”?相关人员的责任又该如何追究?
惟愿这一次的疫苗纠偏事件成为一个转折,地方政府在疫苗安全问题上能够真的做到“用心用情”,真的做到“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不要再表态时慷慨激昂,“严管彻查”“举一反三”,而到跟前往往高举轻放,乃至闹出“处罚偏轻”的笑话来。
作者:冷雨
来源: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