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我会2018年将继续做好有关环境科学的知识更新培训项目。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评价、考核各级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成效的重要依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适应“十三五”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是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的重要保障。《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强力推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配合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协助第三方机构提升现场监测水平,保证数据真实。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18年10月举办“第四期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水、土、气、噪声技术规范及现场布点、采样、制样、质保技术)”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环境监测领域的社会化(第三方)环境检测(监测)机构技术和管理人员;环境监测站技术及管理人员;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相关政策标准研究人员;以及有意向从事环境监测事务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
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水质采样技术导则》HJ 494-2009
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
6、《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
7、《水质的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 493-2009
8、其他相关废水排放标准
(二)土壤环境监测
1、国家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3、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5、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1959号)
6、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7、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环境空气及废气监测: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93-2007
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
9、《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17
1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四)噪声监测: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5、《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
7、《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
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1988
9、《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1部分:基本参量和评价方法)》GB/T3222.1-2006
10、《声学 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 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GB/T3222.2-2009
11、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订》HJ706-2014
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707-2014
13、《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
三、培训师资:
培训班拟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各省市环境监测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承办单位
时间:2018年10月26日-29日(26日全天报到)
地点:甘肃省 兰州市
承办单位:北京东方鼎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日期:10月24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培训费将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五、收费与证书
1.培训费用: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用、资料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在汇款时备注“第四期监测(参加人员姓名)”,多为人员参加则在口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四期监测(小明/小华/小雷)。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继续教育计24学时)。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报名表》于10月24日前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经核实确认,会务组提前一周以电邮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更换。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18910262511)
邮箱:252887200@qq.com
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乔(010-62210689)
报名表.doc
内容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来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ses.org:80/newsNotice/319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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