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科技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我国的科技改革开放,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为指导,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领导,健全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体制,进行了历史性的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科技创新成就。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重申“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等重大论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基本原理与我国科技创新实际相结合,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创新第一动力论、人才第一资源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论、自主创新论、人民中心论、科研诚信论、国际合作论,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论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三个面向”的科技发展方针,即:科学技术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内容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对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是指导当前科技工作的战略方针和行动指南,是实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强大思想武器。
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提出了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等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这些政策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科研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这些政策也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和基本逻辑,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励科研人员敬业报国、潜心研究、攻坚克难,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进程。
坚持形成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
党和政府尊重科技人员的首创精神和创新实践,并进行战略和政策上的提升,先后形成了科技创新政策的五个里程碑:第一个是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观点;第二个是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方针;第三个是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第四个是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了“自主创新战略”;第五个是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确立了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2018年5月28日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再次发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总号召。
创新主体的结构、互动和活跃度等指标体现着一个国家创新体系的活力。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形成了由国有科研院所、国防科研机构、高校、中央各部委科研机构和地方科研机构等组成的科技“五路大军”。随着改革的深入,科技“五路大军”积极适应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创新需求,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国有科研院所在基础研究、前沿探索、集成创新、大科学工程建设方面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得到系统性增强,在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中,排名前十的研究机构一半来自中国,中科院连续多年蝉联第一。产业部门的科研机构通过“改制”,构建形成了特定领域的创新生态系统,产品迭代速度和创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高等院校通过实施“211”“985”“双一流”等建设工程和计划,人才培养水平和整体创新实力显著增强。最新公布的QS大学排行榜,我国有6所大学进入前100名,其中清华第17名,北大第30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凸显。企业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已担当重任。企业研发经费不断上升,2016年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已达到77.5%。军民融合创新、产业集群创新网络、新型研发组织、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科技金融组织等,不断释放创新能量和活力。各种大众创新主体不断涌现。国家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双创”蓬勃发展,日均新设企业由5000多户增加到16000千多户。广阔的区域创新主体不断发展,区域科技创新空前活跃。北京和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一些省会城市努力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广东、江苏、山东等地研发投入已超千亿级规模,成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先行方阵,有效支撑和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面向全球科技创新竞争,我国创新体系呈现出使命导向型与扩散导向型相结合的特征。一方面,围绕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生态保护等创新目标明确的特定领域,继续发挥好举国体制的优势,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从项目设置、政策支持、组织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解放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倡导社会创新,释放创新活力,加强协同创新,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不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随着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和落地、各种创新主体的先行先试,我国正在形成更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
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自主创新是我国赢得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开放合作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邓小平曾指出:“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同时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提出:“我们现在要善于学习,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东西,这一点就包括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在此时期,我国确定了该阶段国际科技合作的具体方针,调整了对科技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建立了引进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加强了驻外机构的科技调研。《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和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指出要进一步抓紧组织制定统一的技术引进政策和规划等。2000年制定首个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十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这为中央各部门、各地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发展。
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多极化创新版图中日益重要的一极。截至2017年6月,中国与约160个国家和地区有科技合作关系,已经签订超过110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了200多个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向全球70多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约150名科技外交官。中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ITER)计划、伽利略全球卫星导航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等一批标志性国际大科学工程,并且“以我为主”牵头实施了大亚湾核反应堆中微子实验国际大科学合作项目,取得了重要的成果。2015年5月启动实施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创新型经济体建立创新对话机制,“科技伙伴计划”基本实现对发展中国家的全球覆盖。
在我们总结科技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我国科技领域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握和遵循好科技创新的规律,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和人才第一资源,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效能效率,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扎实推进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三思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