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间救援车辆不被“卡”,不能只靠一个部门想办法!

中国公路学会  |   2018-09-24 22:01



近日,河南洛阳神鹰救援队在湖南城头山收费站被收费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国家应急管理部21日回应称,已专门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

 

其实,这不单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但应急管理部带头想办法,这种主动担当、雷厉风行,及时补齐制度短板的公共管理思维,值得肯定。建设一个“善意社会”,不仅要有大量致力公益的人和机构,更需要体系完整的体现善意的制度安排。


据应急管理部透露,在相关法规修定之前,他们将通过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网上申报制度,协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为获准参与应急救援的车辆出具通行证明。这种安排是比较周到的,考虑到了长远的制度安排与近期“应急管理”的需要。


2004年国务院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当时中国民间抢险救援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但之后各类抢险救援组织逐步发展,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到现在“山竹”风灾,跨省区抢险救灾恐怕会不时出现,相关政策与时俱进,应当是人心所向与大势所趋。后续,可能还需要交通、立法等部门的跟进。


我们应该看到公益活动“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给大家带来的好处。抢险救灾志愿者组织跨省执行任务,恰恰反映了一些地方抢险救灾资源的稀缺,公益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配置,是不得不然。解决他们的困境,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加应急管理部门可调配的资源,另一方面也必将使全社会从中受益。


至于相关政策如何修定完善,不妨公开讨论。对民间抢险救灾志愿活动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存在多种政策选项:可以直接规定符合条件的车辆一律免费通行,也可以规定由受益地方政府承担通行费用,还可以由一个全国性的基金或者财政预算支付。


现在是电子政务时代,这种免费通行政策不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只要有关部门有诚意、敢担当,把政策修订与制度完善一抓到底,社会终究会进入一个向善的良性循环,社会善意一定会越积累越多。


编辑:《中国公路》杂志社新媒体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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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评论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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