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指南》的通知

中华预防医学会  |   2020-07-16 16:31

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微平台

经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自2020年7月16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认真阅读《申请指南》及相关附件,准确理解与项目申请有关的详细要求,包括项目执行时间、活动支持范围、申请机构要求、项目申报程序及项目活动内容和考评等。根据申请书要求,填写项目目标、指标、活动等内容,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 拟申请项目的机构应在申请前主动与妇幼保健中心沟通,根据当地母婴艾滋病防治规划设定项目目标(指标)、设计项目活动等内容,合理安排项目书填写、提交时间,确保项目申请书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基金办。 

三、 项目申请书须经属地妇幼保健中心逐级审核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邮寄到防艾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5005房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24:0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申请期间,如遇到与项目申请有关的问题,可咨询本省妇幼保健中心项目负责人员,或通过邮件(cafngo@cpma.org.cn)咨询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附件1: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指南-PDF.pdf


附件2:2021-2022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申请书.docx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详细信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cpma_wpt 中华预防医学会微平台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4Njk5MQ==&mid=2736132212&idx=2&sn=9548f0eb536d29a0fbf0666c1484ea40&chksm=bdcd06748aba8f624b1fd25985aebfa405084b6890c545191faad0e94228394f2f5cd5c61f8f&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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