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微平台
预会发〔2020〕83号
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系列期刊杂志社、学会各部室:
为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全继委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学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公布和执行情况信息反馈。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8月31日;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2021年1月15日。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单位,请填写立项用户账号申请表(见附件)与我会学术部联系申请事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总量管理
按照全继委要求,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新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经学术部查实,2019年新项目执行率100%的有关单位保留申请2020年新项目的优先权;2019年存在获批新项目未执行的单位均不得申请2020年新项目。
(二)申报途径管理
通过“国家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按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申报材料1份。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完成项目填报后的系统打印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
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单位栏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
(三)加强项目备案管理
根据全继委要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1年拟继续举办的,可申请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申报备案项目须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并向学会报送纸质版。
申报的备案项目,除下一年度的项目年份、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四)项目申报单位管理
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办单位要求必须为项目执行的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系列杂志或分支机构如需申请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且经费由挂靠单位支出的,请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从挂靠单位申请。
三、项目结果公布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两批公布。新批准项目作为2020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备案项目作为2020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0年5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四、其他事宜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备案表中增加了填报“拟招西部12省(区、市)学员人数”及“拟招基层单位学员人数”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2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
(二)项目评审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均不收取评审费。
联 系 人:刘 静、张伶俐
地 址:北京朝阳区华威里25号5层5013室
联系电话:010—64013358
电子信箱:cpma_xsb@163.com
邮 编:100021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中华预防医学会
2019年7月14日
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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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pma_wpt 中华预防医学会微平台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4Njk5MQ==&mid=2736132181&idx=1&sn=069e0de2e2d589a1279c9c0855a4884f&chksm=bdcd06558aba8f43f016e5a208012d0b6c5f1bcbec943799e0f06e2ddac9b268f2fd097b157b&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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