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业发展的需要,一批省级林业科研单位经上级批准,在州(市)、县设立了基层院所。经过多年运转,这些基层院所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有效推动了林业发展。但本站点走访发现,基层院所科技工作者面临以下发展困境:
一是待遇标准差异大。按相关政策,国家及省里对系统内部进行薪酬调整时,基层院所作为省级科研单位的下属机构,可以与上级单位享受同样标准,但实际增长幅度往往偏低。同时,因为是省级科研单位的下属机构,基层院所不能享受所在州(市)执行的地方待遇标准。
二是专业职称晋升难。一方面,基层院所位于边远地区,能够开展的林业科研工作有限,科研人员很难产出大规模、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科研论文,在与省级单位的研究人员一起进行量化打分时,难以获得好的分值排名;另一方面,一些基层院所设在乡镇,但相关人员却无法享受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不受岗位限制”的优惠政策。
三是部分社会保险不能按期缴纳。目前,一些基层院所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既无法随着省级科研单位一起缴纳,也不能在单位所属的州(市)或县内缴纳,长期处于无法缴纳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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