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委会
本文转自公众号肿瘤代谢营养治疗
上腔静脉综合征
吴 丹 主治医师
肿瘤营养与代谢治疗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上腔静脉综合征(SVCS ),又称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或纵隔综合征。是上腔静脉或其周围的病变引起上腔静脉完全或不完全性阻塞,导致经上腔静脉回流到右心房的血液部分或全部受阻,产生头面部、颈部和上肢水肿以及前胸壁淤血和静脉曲张等的临床综合征。
上腔静脉位于纵隔右前方,是从左右无名静脉汇合至右心房的一段长约6~8cm的静脉,其管壁薄,内部血流压力低,周围被较硬的器官组织包绕,包括胸腺、主气管、右支气管、主动脉、头臂动脉、肺门及气管旁淋巴结。这些结构的任何一部分膨胀均可压迫上腔静脉。上腔静脉是血液自头、颈、上肢及上胸回流到右心的主要静脉通道。该血管受压则导致相应区域静脉压升高和淤血,发生上肢水肿、胸腔和心包渗出、气管水肿、脑水肿,以及心搏出量减小,并伴意识改变、视力下降、头痛等。若上腔静脉受压过久,则可导致局部血栓形成,以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在缓慢受阻期间,可发生脊柱、奇静脉、胸廓的侧支循环形成,表现为特征性胸壁浅静脉怒张。
引起上腔静脉综合征的主要原因:纵隔肉芽肿(结核等)、主动脉瘤和胸腔内肿瘤。恶性肿瘤约占70-90%,肺癌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淋巴瘤,还有前纵隔肿瘤、纵隔转移癌等。其他病因有纵隔良性疾病,如非特异性纵隔炎、纵隔淋巴结核、结节病、自发性静脉血栓等。此外医源性因素渐增多,如心脏起搏器置入、放疗后的纤维化、长期静脉营养。
上腔静脉受压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与其受压时间、受压程度、受压部位有关。存在五个突出的临床表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头痛、颜面及上肢水肿、浅表皮下侧支循环形成及颈静脉怒张。发生时间短、受阻程度重,病情常较严重。反之,病情较缓和。气管、食管及喉返神经受压表现为咳嗽、呼吸困难、进食不畅、声嘶及Horner综合征(同侧眼睑下垂、瞳孔缩小 、眼球内陷、脸部及胸壁无汗等)。不可逆性静脉血栓形成和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脑水肿、椎弓根压迫等),颅内压增高常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意识和精神改变等。
静脉回流障碍表现头颈部及上肢出现非凹陷性浮肿,披肩状水肿及发绀,平卧时加重,坐位或站立时症状减轻或缓解,常伴有头晕,头胀;阻塞发展迅速时,水肿可涉及颜面、颈部甚至全身,并发胸腹水及心包积液。临床表现与上腔静脉阻塞的部位、范围、程度、发展速度以及侧枝循环的完善与否有关。上腔静脉出现急性阻塞之后,可引起其属支血液回流障碍,受阻的远端静脉升高,最终导致侧枝循环形成及静脉曲张。阻塞部位在奇静脉入口以上者,血流方向正常,颈胸部可见静脉怒张。当阻塞部位在奇静脉入口以下,血流方向向下,胸腹壁静脉均可以发生曲张。如上腔静脉和奇静脉入口均阻塞时,侧枝循环的建立与门静脉相通,则可出现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胸片、CT、MRI、上腔静脉造影对SVCS临床诊断意义较大。胸片表现为上纵隔肿块或增宽,10-40%患者可见右肺门肿块影。约1/4患者有右侧胸腔积液。还包括肺门淋巴结肿大和肺部肿块。胸部CT可确定阻塞部位和性质,明确肿瘤大小,范围和周围组织器官的密切程度。静脉造影可看到阻塞的范围、程度及侧支循环情况,适用于预期手术患者。纵隔镜、剖胸探查也有助于明确病因。其中上腔静脉造影是诊断的金标准。
据阻塞程度和侧枝血流情况,将svc阻塞分为四型:Ⅰ型:上腔静脉部分阻塞,狭窄达90%以上,但奇静脉通畅。Ⅱ型:上腔静脉几乎完全阻塞,血流可经奇静脉流入右心房。Ⅲ型:上腔静脉几乎完全阻塞,奇静脉逆流。Ⅳ型:上腔静脉及其重要分支(如奇静脉等)均阻塞。对预后评估有价值。Ⅰ型:临床表现轻微,不需手术;Ⅱ型及Ⅳ型:当出现气道压迫或脑静脉高压时可考虑手术;Ⅲ型:由于奇静脉血流逆流,易出现明显脑水肿和气道压迫,首选手术。
临床应对方法 给予患者卧位,抬高床头30º-45º,有利于增加静脉回流血量,减轻心脏输出,降低静脉压,减轻颜面及上部躯体水肿;吸氧可缓解暂时性呼吸困难;并要求下肢输液,限制钠盐及液体摄入,控制输液速度。应用速尿、甘露醇等利尿,可减少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但要避免由于过度利尿所致脱水及血液粘稠度增高。应用激素(地塞米松20-40mg/天,连用3-5天。)能够抑制正常组织炎性反应减轻压迫,控制喉、脑水肿,预防和治疗高颅压。
抗肿瘤化疗适合化疗敏感性肿瘤,如小细胞肺癌、淋巴瘤、生殖细胞肿瘤等。避免放疗引起暂时性水肿致病情一过性加重。对于病变较广泛,照射范围过大患者也可先做化疗。化疗前,一般必须有明确的组织学诊断,才能制订出有效化疗方案避免上肢给药。首程化疗剂量要大,应具有冲击性,同时应用大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强调的是,静脉用药应避免从上肢静脉输入,否则可能会因容量增加而加重病情,同时因血液流速较慢,药物在局部静脉内浓度增高,导致血栓形成和静脉炎发生。
放疗 疗效良好,除小细胞肺癌和恶性淋巴瘤外,对大多数恶性病因所致的上腔静脉综合征,是首选的治疗方法,能使70-90%患者症状缓解。对于无病理诊断而病情危急时,放疗是重要治疗手段,应在最短时间内大剂量冲击放疗达到缓解症状的目的。放射线72小时内使肿瘤坏死。通常采用高能射线,照射野一般应包括原发灶、纵隔区、肺门和邻近的肺部病变。开始放射一般高剂量,300~400cGy/天,并用激素及/或化疗,以迅速缓解症状,2~4天后再减至常规量,200cGy/天,一周5次。几乎90%患者放疗1周内自觉症状可缓解。缺点是放疗的瘤灶不是体内唯一的瘤灶,或者照射不彻底,故易复发。放疗后可引起上腔静脉水肿,可并发上腔静脉穿孔和后纵隔纤维化,但在临床中较少见。
抗凝治疗适用于非恶性病因所致的有血栓形成的情况,或用于配合恶性病因的放疗、化疗,有助于缓解症状,但对肿瘤本身无效。对于因静脉导管所致血栓形成的上腔静脉阻塞,单用抗凝治疗,即可消除阻塞。可促进抗癌药物向肿瘤组织的运动,提高抗癌效果。
其它治疗 支架置入适合出现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需要紧急干预的患者,推荐用于血栓或放化疗不敏感的肿瘤。75-95%患者症状缓解,其中11%可能还会出现阻塞,但大多数患者能再通。手术适合侧支循环过度扩张或破裂出血者、经化疗或放疗均未能取得满意效果,且短时间内出现意识障碍,呼吸困难等危急症状者。一般认为以下情况可考虑手术:(1)良性肿瘤或纵隔纤维化导致的逐渐发生的慢性SVCS;(2)良恶性肿瘤引起的急性SVCS伴脑水肿症状;(3)恶性肿瘤压迫上腔静脉产生SVCS,且肿瘤能被完整切除;(4)非小细胞肺癌;(5)一般情况良好能够耐受开胸手术。主要分为分流术和移植术两大类。手术治疗的目的是在无名静脉(颈内静脉)与右心房之间建立旁路转流,或者在上腔静脉与下腔静脉系统之间建立旁路转流(如:大隐静脉-颈外(内)静脉转流术、上肢静脉与下肢静脉间旁路吻合术等)。
患者的预后取决于原发病变的性质、治疗效果和侧支循环的建立。恶性肿瘤所致上腔静脉综合征的疗效较差,从确诊之日起,总生存率1年者25%,30个月者仅为12%。恶性淋巴瘤并发上腔静脉综合征的生存率相对较高,30个月生存率为52%,5年生存率43%。
来源:cons-2019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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