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放宽社会办中医准入门槛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   2017-09-28 08:45

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甘肃省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要适当放宽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准入门槛,减少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运行审批限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方案》提出,全省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各地可以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或在乡镇和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

  《方案》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急救网络,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同时,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偿范围。鼓励各市(州)、县(市、区)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

来源: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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