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   2017-09-13 17:53

关于申报2017年度“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科协学函管字〔2017〕14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17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按照“抓改革、提能力、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引导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把握发展契机,深化学会改革,现启动2017年度“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学会综合治理改革项目、学会综合治理改革保障项目、学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学会综合治理改革项目主要对2017年学会改革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学会进行奖补;学会综合治理改革保障项目主要资助为推动学会改革工作开展而进行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工作;学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中国科协学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工作。

二、申报说明

网上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申报指南》(附件1),通过“学会学术项目管理工作平台”(http://xhxsxm.cast.org.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网上申报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人员。

提交书面申报书。网上申报结束后,请各单位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经盖章签字后提交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如有参与单位,请加盖参与单位公章。

申报书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

获准资助的项目应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1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总结材料。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或无故不上报项目总结材料的单位,将被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上一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最近连续两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承担但未能按期完成“2016年度学会治理机制改革和评价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或未提交改革方案的全国学会,不得申报本项目。

中国科协有权对项目申报、实施、总结材料适当酌情公开。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须在此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书面申报书等工作。如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申报书,日期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内容咨询

联系处室: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联 系 人:高  凡  祝  翠  张春程

电    话:010-68571435  010-68515737

电子信箱:xuehuiguanli@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1622室

邮    编:100863

(二)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 系 人:常  剑

电    话:010-64391686

传    真:010-64391687

附件:

1.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申报指南.docx

2.中国科协学会综合治理改革工程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17年9月8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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