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纪要

中华中医药学会  |   2016-01-26 12:02

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王国强会长讲话

    2016年1月19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召开了《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中医药法(草案)》的意见,积极反映中医药行业呼声,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律草案提出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国强会长指出,第一,中医药法是中医药行业期盼已久的第一部国家法律,是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应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呈现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态势,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群众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中医药事业呈现新的发展业态。

    第二,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立法已经进入审议程序这一时刻,共同参与把法案修改好,完善好。王会长指出有这么一个框架,实际上也是抛砖引玉,为什么要征求意见,就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发表各自的意见,最后集思广益,求同存异,把这个方案修改好。

    另外希望做好宣传,引导,让全社会都知道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都重视这个中医药工作。现在中医药正处在重要的节点上,《中医药法》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是一个关键的推动事业发展的阶段,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在座谈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医药立法很有必要,对于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对目前的中医药法草案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草案比较成熟,体现了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很多地方有突破有亮点,应在完善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并就如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草案提出建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局机关相关司办负责人、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领域的专家,新闻媒体代表,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等十多家单位,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中华中医药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acm.org.cn/zhzyyxh/xhdtyjlanmu/201601/8f3bf098517a4cfda721de4fd8b32e9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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