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艳
科研人员的收入要有大变化,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了,科研人员可以兼职,可以获得股权激励。这些天,科研人员的收入问题成为社会一大热门话题。
11月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这些动向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文件首次提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多年以来,兼职兼薪这件事,在科研院所与高校规定中是被明令禁止的。北京一所重点高校的科研处处长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过去,他所在的学校,老师兼职被认为是“玩忽职守、赚外快”,只要被发现一定严惩,所以几乎没人敢触碰这条“红线”。
现在,从“灰区”到“阳光地带”了,无怪乎网上有许多人发问,“这是真的吗?”对,它是真的。
企业:等了多少年
如果要问《意见》出台最高兴的人是谁?是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意见》出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有不少企业负责人四处打听哪些学校开始落实这项政策了。
邱宇峰2014年创办的若比邻机器人公司是一家典型的中小企业,智能仿生手是其主要产品。若比邻靠技术研发起家,所以格外关注创新。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科研人员出来兼职,自己已经等了很久很久,说是翘首以待不为过。“对中小企业来说,我们要全职雇佣一个教授级别的专家是非常难的,如果可以兼职兼薪,就表示我们能以较低的成本请到最优秀的专家”。
学校曾经束之高阁的先进技术成果,那些“863”“973”和重大专项的很多成果在企业眼中是“香饽饽”,是可以真正转变成生产力的“致富神器”。
说起来,不少企业都有个隐秘的想法:在雇佣全职专家和兼职的科研人员之间更愿意选择后者,并不完全是因为资金成本。因为在企业眼中,不管是高校教师还是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他们最大的价值是他们所处的位置可以带来行业内最前沿的知识和信息,他们身后站着一个庞大的科研人脉群体。
“我们以往有过这样的经历,研发中碰到技术上的难点疑点,找到高校的老师总能解决,他们自己解决不了就会请来更合适的人帮你找到解决方案,他们背后有一个庞大的科研团队。”邱宇峰感慨说。
“我现在正在寻找中国著名高校的老师进行战略合作,我可以给他们股权或是酬劳获得技术支持。”邱宇峰强调说。
科研人员:迫切期待技术与资本对话
知识能换来多少钱?这是一个多少年来被避免谈及的问题。在中国的传统思想里,谈钱多庸俗,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
所以,对我国科研人员来说,知识换不来钱,也换不来股权。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直都是难以解决的“隐痛”。今年年初,分答、知乎live等知识分享平台出来的时候,大家都激动地表示知识换钱的时代终于来了,虽然只能得个一块两块的,但却意义重大。
而现在,厉害了。
《意见》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还提出要探索对科研人员实行股权、期权、分红激励,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等。
清华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一位教授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一线的科研人员对于这一规定的需求是迫切的。尽管之前老师们可以接横向课题,但是那跟《意见》推动的内容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在他看来,可以对个人的知识水平技术成果进行市场化的评价,远超过横向课题的意义。他说:“允许兼职兼薪、允许科研人员参与到企业工作中去,才能真正体现技术与资本之间的对话。而且所谓教学相长,如果老师参与到企业工作对科研本身应该是有帮助的。”
管理人员:应建立严格的评估和管理体系
在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这件事情上,《意见》是放权了的——明确给予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上充分的调节自主权。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在解释这一问题时表示,将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己制定分配办法,合理调节不同岗位的收入。科研机构和高校按照职能制定收入分配办法,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的办法,而且还赋予财政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间接费用的统筹使用权。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一位科研管理人员表示,过去学校推动产学研的结合,有不少成功案例,这个文件落实下来以后,估计能有更进一步的作为。
“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到近日印发的《意见》,国家的政策有连续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也更有积极性。”清华大学生物化工研究所所长邢新会表示。
对于外界担心的“副业”影响“主业”问题,西安光机所知识运营与产业发展处处长曹慧涛认为,有松就要有严,最重要的是遵守契约精神,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科研人员,单位内部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评估和管理体系,确保产学研的深度融合。
(科技日报北京12月8日电)
来源:科普中国网
原文链接:http://www.kepuchina.cn/qykj/shkx/201612/t20161209_51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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