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原定于2016年5月17日晚上召开的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二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和5月18日上午召开的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将延期召开,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定于2016年5月18日下午及19日全天的“建筑的春天”2016年中国建筑学会学术年会,按照原定计划正常召开;定于2016年5月18日晚上的颁证仪式,按照原定计划正常召开。报到时间改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至5月18日上午,欢迎广大会员及各界代表报名参加。
关于召开建筑的春天——2016年中国建筑学会学术年会的通知(新通知)
各位会员、团体会员,各省市建筑学会、各分会:
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5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同期还将举办: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二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建筑的春天---2016年中国建筑学会年会;颁发2015年度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中国建筑设计奖等奖项;第八届梁思成建筑奖提名委员会会议等。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欢迎全国广大会员和建筑科技工作者届时出席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5月17日 全天
报到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一层西厅
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19日
会议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国际会议中心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21号 电话:010-68319988)
二、食宿安排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每位代表需交会议费1200元。(2016年5月10日之前报名并交费可享受优惠待遇,每人1000元会议费。)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1409089016892
三、其它
1.请填写《参会回执》(附件2),并于2016年5月10日前反馈中国建筑学会,并请参会代表在《参会回执》中注明代表类别。
2.请领奖代表着正装出席颁证仪式。
3.继续教育:参会者参加学术报告将记入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 金燕 吴普娟
电 话:010-88082224/88082237
邮 箱: asc2016@126.com
中国建筑学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年会会议日程.doc
附件2: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学术年会参会回执.doc
PDF: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学术年会通知.pdf
来源:中国建筑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asc.org/news/113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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