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及条件
1、 被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必须是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个人会员。
2、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
3、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即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凡2007年、2009年和2011年连续3次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3年暂停一次被推荐和提名的资格。
二、 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 成立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牵头组成的9-11人“推荐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并填写推荐意见。
2、 按照工程院的要求,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3-5名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审查意见。“推荐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和“材料审查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
3、 从2013年开始,中国工程院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并需候选人本人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中国科学院明确提出,院士候选人不鼓励多渠道推荐。
4、 两院院士候选人寄送所需材料到学会办公室的时间节点为2月19日前。
5、 “材料审查委员会”完成院士候选人材料的审核工作时间节点为
2月21日前。
6、 “推荐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完成对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投票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的时间节点为2月26日前。
7、 2月27日—3月3日为5天公示期。
8、 办公室3月4日前收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所有材料,并撰写推荐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报告。
9、 按照中国科协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要求,办公室将于3月6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上报中国科协。
三、 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附件材料》附件1首页各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请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电子文件请从中国科协网站“表彰奖励”栏目下载(www.cast.org.cn),也可以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页下载(www.casad.cas.cn)。
2、 《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一式1套,封面由推荐学会负责人签字。
3、 候选人提交的《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各2份,请使用中国科学院提供的文件格式。
4、 光盘1张,内容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附件材料》附件1电子文件,以及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四、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原件6份。请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2、 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3、 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2份。
4、 光盘1张,内容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电子文件。
报送的文件材料除需要签字的内容外,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推荐材料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特别提示:准备申报两院院士候选人的申请人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2月19日)提交所需全部材料,以保证“工作小组”和“材料审查委员会”评审的正常进行。
在此期间有任何问题,可与学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蒋玉清 010-64807678 电子邮件:jiangyq@im.ac.cn
常丽娟 010-64807678 电子邮件:changljyea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3号,微生物研究所B座411室
邮 编:100101
来源: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biotechchina.org/Notice/show/id/95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