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施行之日起,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法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律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对于此次的环境保护税法,尽管各路专家学者意见纷呈,但对“税收是外衣,环保是内核”的路线方针达成基本共识。推出环境保护税法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长期以来,在固废处置行业一直缺乏有约束力、权威性的法律,导致我国固废处置行业发展处于瓶颈阶段。我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并不高,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带来空气、水、土壤污染,还占用大量土地。但在经济新常态下,调整产业发展结构是社会共识,保护环境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作为工业和建筑大国,即将落地的环保税法,最先直接受益的就是我国固废处置行业。
此次环境保护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环保税法纳税人、征税对象,细化规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四种计算方法有关具体情形,具体明确对环保税法规定的免税和减税情形,实际上加强了征管力度。过去企业在排污费征管中可能存在的协商收费和欠缴问题,将在税务机关征管下得以解决。同时,随着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的趋严,数据造假行为将逐步减少,也敦促着排污企业加强对污染物的管理,通过改造等方式转型升级。受益于此,从事节能环保业务的固废处理等行业的企业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征收后,预计每年有超过千亿元的税收收入。据统计,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其中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总体来说,征收标准和征收率都偏低。此次环保税把排污费作为税额下限,环保税收入将会更高。税务总局仅基于大气、水两种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假设实现80%征收率时,环保税收入约365.24亿元。我国工业固废年产量超过32亿吨,其中危废超过7000万吨,假如分别按15元/吨、1000元/吨的税额、50%的征收率来算,仅固废的环保税年收入将达584.75亿元。再考虑噪音污染,预计每年征收环保税将超过1000亿元。这为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固废处置行业和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注:图片均来源网络
编辑/sammi 审/任小东 责编/Angel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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