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 需找到适合农村改革道路

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   2017-07-27 07:47

未来几年,土地流转的交易市场如何建立、公共资源如何均衡配置、户籍制度如何逐步放开,都需要不断探索实践,找到一条最适合中国特色的农村改革道路。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所说,对三中全会《决定》的学习,既要考虑把《决定》提出的农地改革三项政策怎样真正落到实处,更要考虑怎样建立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农村土地制度,这才是将来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见习记者张末冬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无疑成为了国内外关注的焦点,不少新提法、新方针和亮点,都令各行各业的人士对未来改革方向充满期待。在11月18日召开的“财经年会2014:预测与战略”上,与会嘉宾就三中全会的不少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讨论,对当下中国遇到的一些发展瓶颈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其中,“三农”问题更是引发了现场观众和嘉宾的热议。

“三农”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个切实困难,一方面因为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凸显,农民的各种权益难以落实;另一方面,如果占我国总人口约一半的农民生活基本问题无法解决,无疑会制约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解决农民的问题,从小的方面来看是对一个群体应得利益的保障,大的方面来说更包含了整个和谐社会的公平原则。此次三中全会将“三农”问题中的一些难点重点再次提到宏观层面上,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方针,使我们对未来充满期待。

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民的利益难以保障、农村建设遇到障碍,看似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实际上却有着极强的内在联系。这些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一个解决不好,就很难实现“三农”的整体目标。同样,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流转、城乡一体化、户籍开放等措施,也是针对一个宏观问题从不同角度各个击破,力求打破桎梏、追本溯源。

只有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才能让农民在城市找到工作,让他们在城市真正安家落户。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农民”应该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身份,所以更不能因为一个人是农民就造成了他在某些权益上不能被公平对待。正如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所说,城乡一体化后就不应该再有“三农”问题,因为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该被无区别地对待。如果有了这个理念上的变化,所有农民都有财产权利,可以对财产进行转让、保护,集体所有制也有了真正的产权保护。这样,很多后续的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市场才可能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不再需要靠行政力量去推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表示:“目前在中国的一些农村,由于耕地分散,面临着被抛荒弃种的局面。因此一定要促使土地流转起来,这样土地规模化集中后,才能引进先进农器具,耕种高价值作物。”如果能将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打好,大部分农民自然会选择去城市生活。在户籍、医疗、教育等权利得到保障、收入得到提高的前提下,即使是外出打工的农民,他们也愿意将一家老小带到城里,彻底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样一来,一部分农民会自愿选择土地流转,少部分留在农村的人就能够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农业才可能产业化。这些对我国目前农业发展遇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几年受进口农产品冲击的行业会有积极影响。

不过,在土地相关政策的推进上必须非常谨慎,切忌对农民的利益有所损坏,牢牢把握住底线,对土地的用途进行管制,发挥好每一块土地的最大效益。例如针对耕地红线的问题,王一鸣就特别强调,农地流转要有最严格的用途管制,“不管怎么流转,比如农业用地,粮食用地,流转到谁的手上他也只能种粮食,是在红线里面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同时,在农地所有权的确权颁证问题上,成都、重庆、嘉兴等很多地方已有不少实践,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值得学习和借鉴。曹远征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问题的解读,诸如在集体土地的流转,包括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保护以及转让,都是35年来改革的重大突破。之后的几年,就要看如何制定具体政策细节来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

而针对农村出现的问题,近期安徽省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到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50%以上。意见指出,要强化政策扶持,将增量财政性扶持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落实支持“三农”各项金融政策,积极开发适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其他不少城市开始先行先试,也在土地流转、城乡一体化等方面作了相关部署,完善土地制度,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解决最根本的问题。

未来几年,土地流转的交易市场如何建立、公共资源怎样均衡配置、户籍制度如何逐步放开,都需要不断探索实践,找到一条最适合中国特色的农村改革道路。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会上所说,对三中全会《决定》的学习,既要考虑把《决定》提出的农地改革三项政策怎样真正落到实处,更要考虑怎样建立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农村土地制度,这才是我们将来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来源: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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