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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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pdf
来源: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sus.org/chinasus/news/20160310/114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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