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第十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   2016-03-10 18:09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城科会字[2015]24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2013),我会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十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服务楼等2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关于2015年度第十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pdf

 

来源: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sus.org/chinasus/news/20160310/114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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