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特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   2017-07-26 18:38

成都市特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当前我市产业发展趋势,补齐我市在相关产业领域的“人才短板”,以尽快推动相关产业更好发展,促进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特需人才,是指由相关市级部门聘用,服务我市加快建设西部经济中心、科技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工作所急需的产业领军人才、阶段性专业工作人才、专项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中的急需紧缺人才。
    第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大局、行业急需、从严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领导。成都市特需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标准
    第五条选拔条件
    (一)特需人才除具有所在行业所需相关资质外,还应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较强的业务能力、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具有一定人脉资源,在业内口碑良好。
    (二)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限制。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不良记录。
    各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需求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选拔条件。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岗位需求及基本劳务费标准,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同意后可启动选拔程序。
    (二)发布。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特需人才公告。
    (三)报名。由报名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报名申请。
    (四)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研究提出入围人选。
    (五)专家评审。由用人单位拟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入围人选进行择优评选。
    (六)提出初步人选。用人单位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党委(党组)会研究提出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
    (七)审定。由用人单位将拟引进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研究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引进人选。
    (八)公示。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不影响引进人选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选签订特需人才劳务服务合同(一个合同服务期原则上为3至5年),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备案。
    第四章管理考核
    第七条目标管理。各用人单位应建立特需人才管理相关制度,与特需人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业绩目标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特需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计入聘用时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管理权限报批后,解除合同。对被聘用的特需人才因个人能力等原因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目标的,应约定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或依法解除合同。
    第八条职权范围。引进的特需人才对相关领域的重大事项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在依法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限。
    第九条劳务费标准。引进的特需人才的劳务费可参考同行业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与特需人才协商确定。特需人才的劳务费参照年薪制,由基本劳务费、绩效劳务费和合同服务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比重分别为60%、30%和10%。所需经费额度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中安排,并由市财政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提供的分配方案和额度将特需人才引进项目经费列入用人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用人单位负责经费预算的执行。
    第十条严格考核。用人单位负责特需人才日常管理,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根据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制定引进的特需人才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具体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对特需人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和合同服务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劳务费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优进劣退。合同服务期届满,聘用关系自然解除,用人单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用人单位根据德才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合同服务期内,若特需人才出现违法违纪或因个人失误给用人单位、国家带来重大损失等情形,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其予以解聘。特需人才续聘、合同服务期内解聘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特需人才引进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办法。
    第十三条各区(市)县可参照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相关办法。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成都市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承担。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2016年12月21日印发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cdkjx.com/ReadNews.asp?NewsID=1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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