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新闻网
运城日报 运城晚报 运城新闻网 官方发布平台
拒不执行社区戒毒决定
两人被强制隔离戒毒
运城晚报讯 近日,刘某、陆某两名青年因拒不执行社区戒毒决定,被夏县警方依法强制隔离戒毒。

违法行为人刘某,现年29岁,2015年至今陆续吸食毒品。2019年12月16日,夏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对刘某进行了尿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刘某被夏县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3年。
违法行为人陆某,现年29岁,2019年12月13日,在家中用锡箔纸吸食“河津面面”(苯甲酸钠咖啡因)后,去太原打工,被警方查获并认定其吸毒成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陆某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3年。
刘某、陆某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后,拒不到当地社区戒毒康复部门报到,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强制其隔离戒毒。(张秀峰)


☛ 浏览更多本地新闻资讯,请登录”运城新闻“客户端。

长按二维码通过图片识别下载客户端
欢迎登录“运城新闻”客户端爆料
或拨打新闻热线:0359-2233366
▍ 本期责编:毛文琦
♫欢迎分享到朋友圈!文章版权归运城日报社所有,请勿转载,侵权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4120190001
来源:sxycxww 运城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U3MjA1Mw==&mid=2656925139&idx=8&sn=dcf476701874418cd8c1ce2426a01e16&chksm=bd2c67a98a5beebf44e9f0be0fd2054b41dd468665833dd971fc4570f9247e41101db09953fd#rd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